近日,民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9部门印发《关于深入推进智慧社区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智慧社区建设的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等。
《意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和基层治理的重要论述精神,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统筹规划、需求导向、安全发展,集约建设便民惠民智慧服务圈,让社区更加和谐有序、服务更有温度,不断增强居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意见》提出,到2025年,基本构建起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开放共享的智慧社区服务平台,初步打造成智慧共享、和睦共治的新型数字社区,社区治理和服务智能化水平显著提高,更好感知社会态势、畅通沟通渠道、辅助决策施政、方便群众办事。
《意见》明确了集约建设智慧社区平台、拓展智慧社区治理场景、构筑社区数字生活新图景、推进大数据在社区应用、精简归并社区数据录入、加强智慧社区基础设施建设改造6项重点任务。
其中,在集约建设智慧社区平台方面,要推进智慧社区综合信息平台与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智慧物业管理服务平台、智能家庭终端互联互通和融合应用,提供一体化管理和服务。
在拓展智慧社区治理场景方面,要促进智慧小区建设,拓展智能门禁、车辆管理、视频监控等物联网和云服务。
在加强智慧社区基础设施建设改造方面,要实施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智慧化改造工程,加快部署政务通用自助服务一体机,完善社区政务、便利店、智能快递柜等自助便民服务网络布局。合理布建社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点位,推进“雪亮+”智能化应用。加强社区信息交流无障碍建设,充分考虑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的基本需求和使用习惯,提供适老化和无障碍服务。优化社区智慧电网、水网、气网和热网布局,推进小区智能感知设施建设,扩大智能感知设施和技术在安全管理、群防群治、机动车(自行车)管理、生活垃圾处理等领域应用。在维护公共安全等领域,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稳妥慎重使用人脸识别技术。
《意见》强调,要加强组织领导、规划引领、保障支持、试点示范等工作,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以设区的市为单位,统一编制智慧社区建设规划。健全完善政府指导、多方参与的智慧社区建设资金投入机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互联网+社区服务”,创新提供服务模式和产品。以县(市、区、旗)为单位,开展智慧社区建设试点工作。制定完善智慧社区建设标准、统计和评价指标体系等,加强对试点单位的政策指导和支持。及时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和典型做法,推动智慧社区建设水平全面提升。